交長親赴高雄港視導「寶瓶星」號貨輪海難應變情形  要求次標準船嚴格監管
交長親赴高雄港視導「寶瓶星」號貨輪海難應變情形 要求次標準船嚴格監管

聖克里斯多福籍「寶瓶星」貨輪於昨(4)日晚間彌陀西南外海4.3海浬處發生機艙進水且船員棄船情事,交通部航港局接獲通報後,除隨即啟動海難應變機制,並依標準程序向運安會及交通部通報。交通部陳世凱部長於今(5)中午於航政司韓振華司長陪同下立即南下高雄港了解本案海難應變情形,聽取航港局海難應處報告。陳部長除肯定該局南部航務中心第一時間啟動緊急拖救開口合約,迅速由打撈公司完成帶纜及關閉油閥之應變效率外,更嚴正要求各單位務必落實後續處置,絕不容許任何危害我國海域安全之風險。

目前案船已離開我國領海水域,我國已善盡沿岸國海難應變義務,惟基於維護海洋環境原則,陳部長請航港局仍持續嚴格督導船東負起責任,在確保人員安全前提下,全力落實防污措施,嚴防油料外洩,並加速後續船體處置進度。

航港局於報告中指出,該局接獲通報後除隨即通報海巡署南部分署指派PP-10093緊急趕往現場救援,已將船上9名船員全數安全接駁返回台南海巡基地外,並立即聯繫緊急拖救開口合約廠商亞洲打撈公司前往拖救,同時掌握案船相關資訊,已於今(5)日上午7時25分成功帶纜,並確認將案船油閥關閉,經查案船為總噸位1140之油輪,為空載狀態,並無重油,僅餘15噸柴油。經該局於上午9時邀集海巡署、海保署、港務公司、船務代理及亞洲打撈公司召開緊急應變會議,獲致結論考量案船已進水傾斜,不宜拖帶進港,請亞洲打撈公司拖救船舶持續將案船拖帶至安全水域,預計拖帶位置為距鵝鑾鼻西方38海浬處,已屬公海範圍,並要求船方於下午二時前提出處置方案,善盡船籍國及船舶所有人責任,航港局將持續關注案船動態。

陳部長指出,進入颱風季節,航港局與港務公司必須保持高度警戒。航港局務必確實執行「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一日,發布近岸12浬海上警戒區」政策,這是安全底線,不容打折。針對可能滯留或形成風險的船舶,航港局要第一時間整合海巡署、海保署、港務公司及地方政府等跨單位力量,依法通知、依法驅離、依法處置,絕不容許任何僥倖心態。經航港局掌握的船舶動態資訊,案船經常在西部海域往返活動,陳部長指示該局應有效掌握該類經常滯留船舶數量,並檢討目前將滯留船舶資料提供海巡單位驅離參考的篩選準則,應加嚴管理,增加該等船舶滯留成本,減少滯留情形。

陳部長也要求,針對船況不佳、保險不足、應變能力不足的船舶,航港局要加強檢查與管理。次標準船不能放任,船東責任不能模糊,代理與業者也不能只把船帶進來,出事就找不到人。航港局應持續落實進港船舶保險審查及港口國管制檢查,強化源頭管理。

航港局表示,自114年10月15日起加嚴進港船舶保險審查,要求所有進港船舶投保之船東責任險,均須向具BBB國際信評保險公司投保始得進港;另自114年2月起,針對蒙古、獅子山等黑五旗船舶加強港口國管制,截至115年5月底止,過去一年與113年實施強化檢查措施前一年相比,黑五旗進港船舶數已降低約68%,顯示強化管理已有成效。

航港局將遵照陳部長指示嚴格審查進入我國國際商港船舶船東責任險投保狀況,並持續加強黑五旗等船籍國次標準船港口國管制檢查,同時協調海巡署針對滯留我國周邊海域船舶加強驅離,並落實新修正船舶法要求領海船舶正常開啟AIS規定,以共同維護我國海域安全及海洋環境。